刊登日期: | 2019/3/22 |
發文日期: | 2018/2/12 |
發文字號: | 府社救二字第1082603235B號 |
主旨: | 公示送達本府108年2月12日府社救二字第1082603235A號函。 |
依據: | 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、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、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。一、阮黃華君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,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,本府依職權為公示送達。 二、應送達之旨揭函正本,現由本府社會處社會救助行政科(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)保管,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攜帶身分證及圖章前來領取。 三、應受送達人姓名:阮黃華。 四、上開送達,自公報刊登之日起,經20日發生效力。 |